智能疏散照明规范,老铁们想知道有关这个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吗,相信你通过以下的文章内容就会有更深入的了解,那么接下来就跟着我们的小编一起看看吧。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物的高度和复杂性也在逐年增加。而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时,疏散逃生对于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智能疏散照明规范应运而生。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是指在建筑物内部设置的特殊照明设备,旨在为人员提供逃生过程中所需的光源和指引。智能疏散照明规范需要合理地布置照明设备。在建筑物中的走廊、楼梯、出口等关键位置,应设置足够明亮且易于辨认的照明装置,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找到逃生通道。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还应以人员疏散为导向,合理规划照明设备的位置和数量。不同的建筑物和区域,由于其功能和结构的不同,其疏散通道和出口的位置也各异。在规划照明设备时,需结合建筑物结构和功能要求,科学地设置照明设备的分布密度,以确保人员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并沿着最安全的逃生路径离开。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还应强调设备的智能化和自动化。传统的照明设备通常需要人工开关或自动感应开关,但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发生时,人员可能处于惊慌状态,无法及时启动或调整照明装置。智能疏散照明规范应将其与紧急报警系统相结合,实现自动启动和调整照明设备的功能,为人员提供更快速、更精准的逃生指引。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是建筑物内部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通过合理布置照明设备、科学规划照明设备的位置和数量,以及将设备智能化和自动化,我们能够为人员提供更安全、更高效的疏散逃生通道。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智能疏散照明规范的重要性和价值,让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离开,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

1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系统不节能。

2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疏散区域

3.1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系统分类与选择

4.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的设置不同,分为下列四类系统:

A类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

B类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C类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

D类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2系统选择

4.2.1轨道交通的站厅层和站台层、车站、码头和机场候机楼等交通枢纽,20000m2以上的商场、展览中心和医院门诊楼等场所宜选择C类或D类系统。

4.2.2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宜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非安全电压的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4.2.3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体育场馆、地铁隧道等需要导光流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选择C类或D类系统。

4.2.4当采用集中供电且线路压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分散设置集中电源。

5系统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时,应采用消防应急标志灯或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非灯具类疏散指示标志可作为辅助指示标志。

5.1.2消防应急灯具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5.1.3应急照明投入时间不应大于5s.

5.1.4给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回路(包括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急供电回路)中严禁设置可关断灯具充电及关断灯具应急状态的灯开关装置、插座及其它负载。

5.1.5在正常电源工作状态下,允许设置开关控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但该开关不应影响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从正常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5.2系统设计

A类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5.2.1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5.2.2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应接入专用照明供电回路,正常照明电源中断后,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B类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控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5.2.4集中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集中电源控制装置应能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5.2.5分散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应能手动控制电池组及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5.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联动控制集中电源控制装置和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5.2.7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控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中电源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有人值班场所;

2集中电源应接入专用照明供电回路。

5.4.4在疏散走道敷设线路的接线盒和消防应急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的要求。

5.4.5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或防火分区内的配电间。

5.4.6应急照明分配电箱宜单独设置在每个防火分区,分配电箱宜安装在配电间或竖井内,未设置在配电间或竖井时应选用防水防火性能的分配电箱。

5.4.7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间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分配电箱或独立的应急输出支路。

5.4.8单相供电的集中电源的单机总功率不应大于10kW,三相供电的集中电源的单机总功率不应大于30kW.

C类和D类系统-自带电源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5.4.9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联动控制信号,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5.4.10C类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5.4.10D类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箱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5.4.11D类系统中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部分的设计应符合B类系统的要求。

5.4.12系统的疏散预案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系统应能接收建筑物中的火灾报警信号;

2应根据火灾报警信号确认火灾发生部位,选择最优安全逃生路径,优化疏散指示路径;

3系统制造商应提供疏散预案的设计逻辑;

4系统在控制器主程序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能手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5.4.13系统的供电设计应满足下述要求:

1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2控制器的备用电源应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2h.

5.4.14具有根据火灾报警部位选择疏散路线的系统,应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全部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并宜根据消防性能化设计确定疏散预案。

5.4.15系统在控制器主程序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具有手动完成预设疏散方案的功能。

5.5疏散指示标志牌的设计

5.5.1各类疏散指示标志牌只能作为系统的辅助指示标志,设置在2个消防应急标志灯指示的疏散线路之间。

5.5.2蓄光型标志牌应设置在正常照度不低于25lx的荧光灯光源环境或正常照度不低于40lx的白炽灯光源环境内。

5.5.3疏散指示标志牌应设置在地面或1m以下的墙面上。

5.5.4疏散指示标志牌不应设置在可改变指示方向的疏散线路上。

5.5.5在疏散线路中不应设置与应急疏散无关的标志牌。

5.6线路敷设

5.6.1由B类和D类系统输出的配电干线在竖井外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阻燃导线穿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敷设在不燃烧体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2阻燃电缆应在防火线槽或防火桥架内敷设;

3矿物绝缘电缆或A级防火电缆可在桥架内敷设。

5.6.2由B类和D类系统输出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阻燃导线,竖井外成束敷设时应在防火线槽内敷设,分支线路应穿金属管敷设。

5.6.3应急照明分支线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6、疏散区域的场所划分及照度要求

6.1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三类。

6.2水平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6.2.1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

6.2.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

6.2.3避难层(间)。

6.2.4直升飞机停机坪。

6.3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6.3.1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6.3.2室外楼梯。

6.4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6.4.1消防控制室。

6.4.2消防水泵房。

6.4.3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

6.4.4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6.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疏散通道照明区域的宽度应不小于通道宽度的1/2,

6.5.2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6.5.3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6.5.4疏散区域内中心线的地面水平照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1.

6.5.5避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6.6应急照明灯具在60º;到0º;水平线视角内的表面亮度不应大于200cd,60º;到90º;垂线视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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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照明规范

一、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规范

1、常见的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一般安装于疏散通道大门出口的门框上方,走廊、安全出口走道的墙壁上,距离地面约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电子市场、购物中心等场所,双头应急灯有直接壁挂安装于立柱上面的。

2、消防应急灯的安装位置以不被物体撞击,遮挡为好;安装过高,会影响停电应急时光照亮度的光效作用,及对应急灯具进行检修、调试的不便;

3、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的按照高度以2.2米左右即可;也要根据使用场所的实际情况而定,当使用场所的空间较大,应急灯具的使用密度增加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对安装高度进行调整;前提条件必须满足消防检查验收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消防应急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出口灯可分为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灯。

1、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装位置通常在建筑物内通往室外的正常出口和应急通道的出口处。多层和高层建筑各楼层通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口;大面积的厅堂、场、馆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厅、侧厅、楼梯间的出口;

2、安全出口灯一般安装于出口门框的上方,如果门框太高时,可安装于门框的侧口位置;为防止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雾影响视觉,其安装高度以2.2-2.5米为宜;

3、消防安全指示灯的安装位置通常是在公共建筑物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方便人员疏散时,无论从哪个位置都能够找到正确的紧急逃生出口,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或安全紧急出口通道安装的应急疏散指示灯间距不应大于20米。

4、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正面画面部分应尽量与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垂直角度。

扩展资料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主要作用是在火灾发生时断电的情况下为火灾现场提供照明。当发生火灾时,火灾现场的供电系统都是会被切断的,此时火灾现场可能就会漆黑一片,火灾现场人员就不能快速的找到安全出口,而导致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消防应急照明灯配有自带备用电池,当电源被切断以后,消防应急灯就会自动转到备用电池状态然后继续提供照明。每个消防应急灯都需要根据国家消防设计规范,在供电被切断后还需保持1.5小时的照明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应急灯

应急疏散照明规范

室内主要疏散通道、楼梯间、消防电梯及安全出口处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照明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2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3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部位,走道及其转角处宜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或走道地面,其间距不宜大于20m。

条文说明10.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10.2.1大中型水利工程厂房布置一般比较复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安全疏散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10.2.2本条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疏散照明的最低水平照度按满足不同场所的疏散要求设置。

疏散照明安装高度的规范

1、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两侧的墙面或柱面上时,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1m。

2、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上方时: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2.2m~2.5m;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3、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转角处的上方或两侧时,标志灯与转角处边墙的距离不应大于1m。使用疏散照明的目的如下:

1、灾害发生时为了易于把建筑物内的人员引向室外安全场所,在楼梯、房间出入口、走廊、安全出口等处设置诱导灯,指明避难方向。

2、在楼梯、剧场坐席等处设疏散通道照明,当灾害发生时点燃疏散照明,以利疏散活动进行。

3、保证人们在事故状态下能方便地找到出口和通道上的各种报警装置、灭火装置。

4、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标志的配合事故状态做广播,以便抑制受难者的心理恐惧,防止由于情况不明造成的混乱。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疏散照明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消防疏散指示灯

疏散照明安装距离规范

设置在地面上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在地面上增设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能保持视觉连续。

消防应急灯适用于消防应急照明,是消防应急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照明工具,应急时间长,高亮度具有断电自动应急功能。消防应急灯具有耗电小、亮度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边上设计有电源开关和指显灯,适合工厂、酒店、学校、单位等公共场所以备停电作应急照明之用。

消防应急照明灯,包括消防照明应急吸顶灯,消防应急筒灯、射灯和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于常规建筑较长安全出口走道或紧急出口通道时,安装布灯密度不应大于20米,在出口通道的拐角处或安全出口通道环境较复杂等位置,应该适当增加应急照明灯具的数量。

消防应急灯是选用工业塑料和高亮度的灯泡制成,颜色以白色为主,表面有两个箭头,材料不老化、散热快、抗冲击等特点。消防应急灯具有壁挂式、手提式、吊式安装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应急灯

智能疏散照明规范的介绍,今天就讲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篇文章,更多关于智能疏散照明规范的相关知识,我们还会随时更新,敬请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