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老铁们想知道有关这个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吗,相信你通过以下的文章内容就会有更深入的了解,那么接下来就跟着我们的小编一起看看吧。

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智能疏散照明系统是一种结合了智能化技术的照明系统,旨在为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提供光源和导引。它能够通过感知环境的变化,自动调节照明亮度和方向,为疏散路线提供良好的照明条件,以增强人员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

在智能疏散照明系统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布局。设计师需要了解建筑物的平面图和建筑材料,以便合理布置照明设备和传感器。需要根据建筑的不同区域设置不同的照明需求,对于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应采用高亮度的照明设备,以便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并正确导向。

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还需要集成传感器和控制设备,以实现自动调节照明亮度和方向的功能。系统可以通过感应器感知到灾害发生时的烟雾、火焰或人员密集度,从而迅速调节照明设备的亮度和方向,提供最佳的照明效果。系统还可以通过设置紧急按钮或手动开关,让人员能够根据需要手动调节照明设备。

第三,智能疏散照明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报警功能,方便相关人员随时监测照明设备的状态并及时采取行动。设计师可以通过服务器和移动设备,实时监控照明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灯光亮度、能耗情况以及传感器的反馈信息。系统还应具备报警功能,当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时,能够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出警报,以便及时修复故障,保障疏散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智能疏散照明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规范。设计师需要了解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以确保照明系统的质量和安全性。在系统的安装和维护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和测试设备的性能,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以保证系统的长期可靠运行。

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旨在利用智能化技术提高人员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在设计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结构、照明需求、传感器和控制装置、远程监控和报警功能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以确保设计出功能完备、可靠性高、符合标准的智能疏散照明系统。

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在日常应用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智能化程度低,火灾发生时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能科学、正确地引导群众及时疏散,以至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互相踩踏,形成群死群伤的情况。对于现代建筑物具有较高的楼层数、密集的人流量、疏散路径混乱、疏散通道多、楼梯隐蔽、环境复杂的建筑,一般的疏散指示方式是很不合理的。无论是建造、维护费用,还是管理方式,都是不科学的。  本文提出了一种智能化的疏散系统设计方案,实现了该智能疏散系统的引导模块终端。利用智能型声光引导疏散引导模块,可以设计出指引方向依据火灾发生位置变化的智能疏散引导系统,当发生火... 展开 在日常应用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智能化程度低,火灾发生时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能科学、正确地引导群众及时疏散,以至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互相踩踏,形成群死群伤的情况。对于现代建筑物具有较高的楼层数、密集的人流量、疏散路径混乱、疏散通道多、楼梯隐蔽、环境复杂的建筑,一般的疏散指示方式是很不合理的。无论是建造、维护费用,还是管理方式,都是不科学的。  智能化的疏散系统设计方案,实现了该智能疏散系统的引导模块终端。利用智能型声光引导疏散引导模块,可以设计出指引方向依据火灾发生位置变化的智能疏散引导系统,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对建筑内的人流进行智能化的引导、及时疏散,因此而减少伤亡。智能疏散系统的构建主旨是“智能化”的实现。所谓智能化,不仅是将不同子系统进行联动,更重要的是,能获取所需的基本参数信息,并真正实现自主分析运算,生成的结果能实时传输至前端显示装置、实现整个疏散过程的贯穿,从而以准确的运算和有效的手段引导逃生人群选择正确的逃生路径,提高疏散效率。对于智能疏散系统的终端引导模块的设计和实现,本文具体结构分为传感器模块、语音模块、指示灯模块的硬件电路设计,语音模块的录音放音程序设计,语音模块和指示灯模块的控制程序的设计,以及电源管理方式的选择,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要求与标准,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智能疏散系统”,是由智能疏散系统控制主机、消防应急电源、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火灾报警主机,火灾探测器等多种设备组成的一套智能消防疏散系统。该系统具有人机交互界面,可对应急标志灯具实时巡检、并与报警主机系统联动、在有火灾发生时根据起火位置智能选择最佳逃生路线进行疏散指示。

◆发生火情时,系统能根据着火点位置,变换指示方向,引导群众向远离着火点的方向撤离。 智能疏散系统

近楼道出口位置时,该出口以上楼层疏散口,必须显示关闭状态,以便群众避开危险朝向着火楼层临近着火点的出口疏散。 ②着火点以下楼层群众可向任意出口疏散,以达到尽快撤离的目的。

◆火场中烟雾弥漫,此时传统疏散指示灯会看不清;此智能系统能够在接近或到达出口时,通过语音、频闪等功能提示,警示疏散者,避免错过出口,保证快速疏散。

◆智能系统在平时可实时在线对各指示灯具、应急照明灯具进行自检、巡检。对故障灯具的信息(灯 具编号、通信地址、故障状态)进行报警、显示,并记录。以某建筑疏散参考图为例,当无着火点时如图1所示。当4楼某位置着火时,由图2可看到,虚线框内内的疏散指示灯改变了指示方向。当2楼疏散出口处失火时,虚线框内的疏散指示方向改变为如图3所示。由以图1、图2、图3可见,此疏散指示系统可在发生火情后,正确引导疏散群众尽快、安全撤离。

◆系统功能:智能系统由中央通讯模块、中继通讯模块、带有地址编码的终端疏散灯具,及自带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的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组成。系统具备监视终端设备及系统本身的工作状态,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位置信号,根据疏散通道情况,自动生成最佳疏散路线。驱动标志灯动态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等工作,标志灯是系统的疏散指示执行机构,平时处于巡检状态,火灾时,接收到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的动作命令后,其发光指示箭头开始按顺序向安全出口方向依次闪烁移动,完成导向光流引导的功能。 ①智能系统采用随机逻辑判断式诱导疏散,避免了由预定人工控制方案,造成选择疏散方式的局限性。 ②主机柜采用UPS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方式,抗干扰性强。主机通讯端口可以和任何具有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方便连接,以采集火灾报警的实际位置信息。 ③显示、触摸屏,配置17#标准液晶显示屏。可显示楼宇真实各层平面、以及各灯具的物理位置和工作状态,支持全景和局部图形缩放。视图直观、视野宽扩、操作界面人性化。 ④中继通讯模块采用光电隔离耦合器,具有防雷击浪涌的保护,和交直流高压隔离性能,宽温宽湿度使用环境。经过中继通讯模块,可以实现各回路通信网络分支隔离控制、扩展通信距离、或扩展灯具设备数量、增强抗干扰性。 ⑤在每个终端疏散灯具中,均嵌有单片机智能控制,时刻保持与主机通信信号联系。 ⑥系统终端疏散灯具可自带电源,此时不需使用EPS。灯具中采用蓄电池,放电时间大于90min。 ⑦主机通过系统软件对各终端疏散灯具(或通过中继通讯模块)实时巡回检测。对故障点,以声光形式报警,显示其灯具地址编码,故障类型及时间。自动打印故障信息,以供备案如通信线路故障、应急灯具故障、电源故障、电池故障,正常状态时,显示如图5所示。当与灯具连接的通信线路有故障时,可看到黑色圈内双向指示灯被标记上两条深灰色横线(如图6所示);当应急灯具本身故障时,可看到黑色圈内疏散指示标志箭头变暗,并被标记上深黑色圆圈(如图7所示);当应急灯具内,电源故障时,可看到黑色圈内疏散指示灯被标记上黑色圆圈(如图8所示)。 ⑧主机通过系统软件,控制系统内灯具标志的方向、工作状态。显示灯具在火灾发生时,执行系统指 令的状态。⑨烟、温感火灾探测器,消防火灾报警主机是智能系统进行联动的外部设备,是火警信息的来源。智能系统通过自带的RS485通信接口,与消防火灾报警主机方便地联接。智能系统控制主机主要由中心接入器、工控机、逆变器、主机应急电源、液晶显示器、打印机、消防联动节点转换器组成(见图9)。主机由交互式操作软件支持,负责分析底层设备(各灯具)的工作、故障状态信息,接收来自消防报警系统的火警联动信息。对火警信息进行分析、决策,对消防灯具发送各种指令。

◆系统总线形式: ①系统采用工业计算机,每个应急灯具内,均含单片机智能控制芯片,由RS485工业总线实现系统的一点对多点通信。 ②总线系统内可挂接本系统各类型灯具,实现不同功能的分类控制。实现灯具指示方向控制,与灯具巡检功能。 ③每段总线最远传输距离可达1.2km,每路最多驱动应急灯具终端数量可达300只。 ④系统总线最高通信速率:500kbps(传输距离小于300m);当通信速率200kbps传输距离小于1km)。 ⑤可经过采用中继通讯模块,应用于需要连接应急灯具终端数量大于300只,或传输距离大于1.2km的工程现场。 ⑥总线系统(见图10)可根据建筑物形体与灯具布置,采用灵活、简捷的组网结构,布线成本低。

线路敷设:智能终端疏散灯具,按供电方式分为自带电源式与集中电源式。 ①自带电源式灯具内部自带备用蓄电池,当正常供电充电电源失电时,由自带备用电池点亮灯具。 ②集中电源式灯具无内部电池,由系统内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至竖井内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由于电源经过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当正常供电电源失电时,备用电源可自动投入供电。当建筑物单层面积较大、灯具较多时,可在每层竖井内设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如建筑物公共走廊较短或单层面积不很大时(如高层住宅楼),可以每二、三层共用一布置于电气竖井中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采用集中式供电灯具,并配合智能系统的自动巡检功能,可极大地提高应急灯具的供电可靠性。由于每个灯具都要与主机进行通信与巡检,智能系统中每个灯具都要增加一根RS485双绞线,虽然,每个灯具的供电电流很小,产生的电磁干扰很小,有时将每个灯具的电源线(BV-2×2.5)与通信双绞线同敷一根金属管内,对通信双绞线的影响不大。最佳的方法是将灯具电源线与通信线路分开敷设。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集中控制系统规范要求通常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规范文件确定的,主要有以下两个:

1. GB 17945-2018《应急照明自动控制系统》:该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是规范应急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通用技术规范。其中包括了应急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设计和施工、验收和检测、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GB 50171-2015《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该标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是规范建筑电气设计的技术规范。其中涉及到了建筑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要求,包括照明与疏散指示制度、照明与疏散指示灯具的技术要求、照明与疏散指示电源供电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在实际的施工和设计中,还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设计和方案安排,确保应急照明集中控制系统能够满足实际使用的实际需求。

智能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这张就是共安智能科技厂家的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 您参考下!消防智能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由中央通讯模块、中继通讯模块、带有地址编码的终端疏散灯具,及自带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的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组成,将自动化监测、控制、通讯技术与集中电源(EPS)及消防应急灯具进行整合,利用通信接口电路使系统与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根据疏散通道情况,自动生成最佳疏散路线。

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可驱动标志灯动态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等工作,标志灯和应急照明灯是系统的疏散指示执行机构,平时处于实时巡检状态,火灾时,接收到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的动作命令后,其发光指示箭头按照系统命令进行调向发光或进行语音提示,完成疏散引导的功能。 主要用于各类建筑物,在发生火灾等灾难性突发事件时,以外部信息为依据,根据预设的避烟避险疏散方案,进行局部疏散路径优化调整,为建筑内的人员疏散提供更安全、准确、迅速的疏散指引。这种新型的动态疏散引导理念突破了传统的静态就近指引的引导疏散方案。

档案馆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使档案馆建筑设计符合功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 档案馆分特级、甲级、乙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档案馆设计的耐火等级要求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0.3的规定。档案馆等级与耐火等级要求及适用范围表1.0.3等级特级甲级乙级耐火等级一级一级二级适用范围中央国家级档案馆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档案馆地(市)级及县(市)档案馆 第1.0.4条 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地区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档案馆库区建筑可按七度设防。 第1.0.5条 档案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术语 第2.0.1条 档案馆 archives 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的基地和信息中心。 第2.0.2条 综合性档案馆 comprehensive archives 档案馆的一种类型。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多种门类档案资料的档案馆。 第2.0.3条 专门档案馆 special archives 档案馆的一种类型。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某一专业领域或某种特殊载体形态档案资料的档案馆。 第2.0.4条 国家级档案馆 national archives 收藏党和国家中央机构的和具有全国意义档案的并经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档案馆。 第2.0.5条 库区 repository 档案库房及为其服务的交通通道占用的区域的总称。 第2.0.6条 馆区 archive area 档案馆各类业务用房及附属公共设施所占的整个区域。 第2.0.7条 档案库 storehouse for archives 档案馆中专为存放档案所建的房舍。 第2.0.8条 查阅档案用房 search room 办理档案查阅手续,存放查阅档案的检索工具和阅览档案等所用的房舍。 第2.0.9条 利用者 searcher 查阅利用档案的人员。 第2.0.10条 缓冲间 buffer room 在进入库区或库房的入口处,为减少外界气候条件对库内的直接影响而建的沟通库内外并能密闭的过渡房间。 第2.0.11条 封闭外廊 closed corridor 在档案库外建的用墙和窗与外界隔开的走廊(一面或多面以及绕一圈的环廊),以减少外界气候对档案库的直接影响。 第2.0.12条 档案装具 equipment for storing archives 存放档案所用的器具。第三章 馆址和总平面第3.0.1条 档案馆馆址选择应纳入并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第3.0.2条 档案馆的馆址应符合下列要求:1.馆址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源的下风向;2.馆址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3.馆址应建在交通方便、便于利用,且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高压输电线不得架空穿过馆区。第3.0.3条 档案馆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档案馆建筑宜独立建造、自成体系。当确需合建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总平面布置应根据近远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宜进行一次规划、建设,也可分期建设;3.馆区内道路布置应便于档案的运送、装卸,并应符合消防和疏散要求;4.馆区应留有绿化用地;5.馆区内应设停车场等公共设施;6.馆区内建筑及道路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第四章 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 第4.1.1条 档案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和职能配置各类用房,可由档案库、查阅档案、档案业务和技术、办公和辅助等用房组成。第4.1.2条 档案馆的建筑布局应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布置各类用房位置,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解决内外相互间的联系与分隔,避免交叉。各部分之间档案传送不应通过露天通道。有温湿度要求的房间应集中或分区集中布置。第4.1.3条 档案馆建筑设计应使各类档案及资料保管安全、调阅方便;查阅环境应安静;工作人员应有必要的工作条件。馆区建筑主要用房应具有良好的朝向。第4.1.4条 查阅档案、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计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应设电梯。超过两层的档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第4.1.5条 档案库设于地下时,必须采取防潮、防水措施;必须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4.2档案库 第4.2.1条 档案库应集中布置,自成一区。库区内不应设置其他用房,其他用房之间的交通也不得穿越库区。 第4.2.2条 库区的平面布局应简单紧凑。 第4.2.3条 库区或库房入口处应设缓冲间,其面积不应小于6m2;当设专用封闭外廊时,可不再设缓冲间。 第4.2.4条 库区内比库区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采用水消防时,应设置排水口。 第4.2.5条 每个档案库应设两个独立的出入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或套间布置方式。 第4.2.6条 档案库净高不应低于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 第4.2.7条 档案库应减少外墙面积,围护结构应根据其使用的要求及室内温湿度、当地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和有无采暖、通风、空调设备等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其构造,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需要设置采暖设备时,围护结构的总热阻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规定计算所得的最小总热阻再增加20%~30%进行设计; 2.当需要设置空气调节设备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的规定; 3.当不设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时,房屋的外墙和屋顶的总热阻分别不得小于0.66(m2.k)/w和0.90(m2.k)/w。 第4.2.8条 库房屋顶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屋顶上采用架空层时,应做好基层保温隔热层;架空层高度不应小于0.30m;并应通风流畅; 2.炎热多雨地区,采用坡屋顶时,屋顶内应通风流畅;其下层屋顶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做好防漏水处理。 第4.2.9条 档案库门应为保温门;窗应为双层窗,开启扇应有密闭措施;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应设金属网,并应有密闭的可开启保温门。 第4.2.10条 档案库每开间的窗洞面积与外墙面积比不应大于110,档案库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 第4.2.11条 库房内档案装具布置应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外墙采光窗宜与档案装具间的通道相对应,当无窗时应与管道通风孔开口方向相对应。 第4.2.12条 装具排列的各部分尺寸:主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两行装具间净宽不应小于0.80m,装具端部与墙的间隔不应小于0.60m. 第4.2.13条 各类装具的档案存储定额的计算指标,应按平均每卷厚度为15mm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五节档案架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70m或180卷; 2.双面档案架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得小于3.30m或220卷; 3.密集架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得小于7.20m或480卷。 第4.2.14条 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为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或按实际需要确定。 第4.2.15条 供垂直运输档案、资料的电梯,其位置应临近档案库,但应在防火门外;当设置垂直传送设施时,竖井应封闭,其围护结构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非燃烧体,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第4.2.16条 当档案库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第4.2.17条 母片库不应设外窗;当设外窗时,应有良好的遮光设施。 第4.2.18条 珍贵档案存储应专设珍藏库。 4.3查阅档案用房 第4.3.1条 查阅档案用房可由接待室、查阅登记室、目录室、普通阅览室、专用阅览室、缩微阅览室、声像室、展览厅、复印室和休息室等组成。规模较小的档案馆根据使用要求可合并设置。第4.3.2条 阅览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天然采光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5;应避免阳光直射和眩光;2.窗宜设遮阳设施;3.单面采光的阅览室进深与窗墙高度比不应大于21;双面采光不应大于41;4.室内应有自然通风;5.每个阅览座位使用面积:普通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3.5m2;专用阅览室不应小于4.0m2座。若采用单间时,房间面积不应小于12.0m2;6.室内应设置自动防盗监控系统。第4.3.3条 缩微阅览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朝向以北向为宜,避免朝西;2.不宜设在地下室;3.宜采用间接照明,阅览桌上应设局部照明;4.室内应设空调或机械通风设备。4.4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 第4.4.1条 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可由缩微用房、翻拍洗印用房、计算机房、静电复印室、翻版胶印室、理化试验室、声像档案技术处理室、中心控制室、裱糊室、装订室、接收室、除尘室、熏蒸室、去酸室以及整理编目室、编研室、出版发行室等组成。应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上述用房。 第4.4.2条 缩微用房可包括资料编排室、缩微摄影室(分大型机室和小型机室)、冲洗处理室、配药和化验室、质量检测室、校对编目室、拷贝复印室、放大还原室、缩微胶片库和备品库等。非缩微复制中心,可缩小规模,结合需要组织配套用房。 第4.4.3条 缩微用房宜设于首层,应自成一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缩微摄影室应远离振源,防空气污染。各设备之间严禁灯光干扰。室内地面应坚实平整,便于清洗,墙面不宜采用白色或强反射面。 2.拷贝复印室应环境清洁。地面应防止产生静电。门窗应密闭,防紫外光照射;应有强制排风和空气净化设施; 3.冲洗处理室应严密遮光;室内墙裙、地面和管道应采取防护措施;应有上下水,并应有满足冲洗工艺要求的水质、水压和水量设施设备;室外应设污水处理池。 第4.4.4条 翻拍洗印用房应包括翻拍室、冲洗室、印像放大室、水洗烘干室。其中翻拍室和冲洗室可与缩微用房的缩微摄影室和冲洗处理室合用。 第4.4.5条 静电复印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静电复印室不应设于缩微用房和计算机房区域内。规模较大的档案馆除集中设置专供内部使用的复印室外,还宜另设对外服务的复印室,其位置宜临近查阅档案用房设置; 2.每台复印机的使用面积应按8m2计算; 3.应设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 第4.4.6条 中心控制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设在首层主要入口附近; 2.室内应设空调或局部空调; 3.与其他用房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楼板不应低于1.5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4.4.7条 熏蒸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面积宜为10m2 2.应采用单独的密闭门; 3.应设有单独的直达屋面外的排气管道。根据使用药品本身的比重,排气管道室内开口应设在中部或顶部,废气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标准; 4.室内顶棚、墙面及楼、地面材料应易于清洁。为便于冲洗,宜设专用的熏蒸设备。 第4.4.8条 裱糊室内应设加热电源、上下水设施,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每个工作人员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 第4.4.9条 装订室内应设计摆放裁纸刀、压力机及装订机的位置。每个工作人员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m2。 第4.4.10条 整理编目室、编研室、出版发行室,每个工作人员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室内宜设固定壁柜。 4.5办公和辅助用房 第4.5.1条 办公和辅助用房宜由公共服务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打字室、值班室、电话机房、空调机房、变电配电室、贮藏室及厕所等组成。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档案馆可根据需要设置上述用房。第4.5.2条 办公室宜设置存放工具书的位置或固定壁柜。第五章 档案防护5.1防护内容 第5.1.1条 防护内容应包括外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和防盗等。第5.1.2条 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等因素区别对待。第5.1.3条 视听、缩微等非纸质档案贮存库设计,除应答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5.2温湿度要求 第5.2.1条 特级、甲级档案馆宜采用空调或局部空调,乙级档案馆可采用局部空调。 第5.2.2条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在选定温、湿度后,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温度不得大于±2℃、相对湿度不得大于±5%。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表5.2.2 温湿度范围采暖期夏季温度14~24℃不小于14℃不大于24℃相对湿度45%~60%不小于45%不大于60% 第5.2.3条 各类技术用房温湿度要求应符合表5.2.3的规定。各类技术用房温湿度要求表5.2.3用房名称温度相对湿度裱糊室18~28℃50%~70%保护技术试验室18~28℃40%~60%复印室18~28℃50%~65%声像室20~25℃50%~60%阅览室18~28℃-磁带库14~24℃40%~60%展览厅14~28℃45%~60%工作间(拍照、拷贝、校对、阅读)18~28℃40%~60%胶片库拷贝片14~24℃40%~60%母片13~15℃35%~45% 5.3防潮和防水 第5.3.1条 馆区内应排水通畅,防止积水。第5.3.2条 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50m,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填实地面时,应有防潮措施;2.采用架空地面时,架空层净高不应小于0.45m,架空层下部的地面宜用简易防水地面,并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15m,做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架空层上部的地面宜采取适当的隔潮措施。架空层的外墙应做通风孔,风口处装金属网及可开启的小门。5.4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 第5.4.1条 档案库、查阅档案及其他技术用房应防日光直射,并均应消除紫外线对档案、资料的危害。第5.4.2条 档案库和查阅档案等用房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乳白色灯罩的白炽灯。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5.5防尘和防污染 第5.5.1条 档案馆的绿化设计,应有防尘、净化空气、降温、防噪声等措施。第5.5.2条 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地区,其通风系统应采取净化措施。第5.5.3条 锅炉房、除尘室、熏蒸室、试验室以及洗印暗室等用房的位置应合理安排,并结合需要设置通风装置。第5.5.4条 档案库楼地面应光洁、平整、耐磨。其他内部装修、装具和固定家具等设计应表面平整、构造简洁。5.6防蛀和防鼠 第5.6.1条 管道通过墙壁或楼、地面处均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底层地面应采用坚实地坪。第5.6.2条 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且宜采用金属门或下缘包铁皮的木门。第5.6.3条 档案馆应设熏蒸室或其他杀虫设施。第5.6.4条 档案库外窗的开启扇应设纱窗。5.7防盗 第5.7.1条 档案馆的外门及首层外窗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5.7.2条 特级、甲级档案馆应设防盗报警装置及视屏监视系统。第六章 防火设计 第6.0.1条 档案馆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6.0.2条 档案库区中同一防火分区内的库房之间的隔墙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墙,防火分区间及库区与其他部分之间的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少于4.0h的防火墙,其他内部隔墙可采用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档案库中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第6.0.3条 特级、甲级档案馆的档案库、缩微用房、空调机房等房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第6.0.4条 库区外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应设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其他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乙级档案馆中的档案库房可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或非卤代烷气体灭火系统。 第6.0.5条 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档案装具宜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制成。 第6.0.6条 档案馆库区建筑及每个防火分区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第6.0.7条 库区内设置楼梯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第6.0.8条 库区缓冲间及档案库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为甲级防火门。 第6.0.9条 档案馆内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的规定,配置建筑灭火器。第六章 防火设计7.1给水排水 第7.1.1条 馆区内应设给排水系统。 第7.1.2条 库房内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 第7.1.3条 上下水立管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 第7.1.4条 各类用房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7.2暖通空调 第7.2.1条 档案库及业务和技术用房设置空调时,室内温湿度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5.2.2、表5.2.3、表7.2.1的规定。冬夏季库内温湿度要求表7.2.1用房名称干球温度(℃)相对湿度(%)通风换气次数(次/h)冬季夏季档案库不小于14不大于2445~600.5~1缩微母片库不小于13不大于1535~45-缩微拷贝片库不小于14不大于2440~60-保护技术试验及缩微工作用房不小于18不大于2840~60-阅览室不小于18不大于28-1~1.5展览厅不小于14不大于2845~60-裱糊室不小于18不大于2850~70-其他技术用房不小于18--- 第7.2.2条 档案库冬季设采暖时,室内干球温度不应小于14℃,相对湿度应为45%~60%;不设采暖时,室内相对湿度应为45%~60%。 第7.2.3条 档案库不宜采用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第7.2.4条 通风、空调管道系统应有气密性良好的进排风口,洞口与室外应有密闭措施。 第7.2.5条 空调设备应设在专门房间内,机房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第7.2.6条 母片库应设独立的空调系统。 第7.2.7条 熏蒸室应在室内外分设控制开关,其排风管道不应穿越其他用房。7.3电气 第7.3.1条 库区电源总开关应设于库区外,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7.3.2条 控制导线及档案库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 第7.3.3条 档案库、计算机房和缩微用房配电线路宜采取穿金属管暗敷方式。 第7.3.4条 空调设施和电热装置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应穿金属管保护。 第7.3.5条 档案库灯具型式及安装位置应与装具布置相配合。缩微阅览室、计算机房照明设计宜防止显示屏出现灯具影像和反射眩光。 第7.3.6条 档案馆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表7.3.6的规定。照度标准表7.3.6房间名称参考平面照度(lx)阅览室0.75m不低于150出纳台0.75m不低于100档案库离地垂直面0.25m不低于50修裱、编目室0.75m不低于150计算机房0.75m不低于200 第7.3.7条 特级、甲级档案馆应为二级防雷建筑物,乙级档案馆应为三级防雷建筑物。

水利水电工程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布置设计,作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的目标就是使水利水电项目工程能够顺利、安全完成竣工,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运输、存储、仓库、设施以及加工工厂进行合理的布置;对工程项目中与建筑材料相关的铁路、码头、桥梁、垂直运输交通工程皮带运输机以及水平等进行合理的布置;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区域的医疗、文化、办公、卫生、娱乐、保卫以及居住等设施进行合理的布置;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设备的停放、保养、拼装以及工作位置进行合理的布置;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区域中的照明、供电、供水、通讯、供风、排水等设施进行合理的布置;科学合理的解决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区域生活、生产、环保等一系列方面存在的矛盾。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体规范布置设计中的工程效果图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布置设计成果中的工程效果图,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工程施工区域对内与对外交通示意图、工程施工区域征地范围图。1、工程施工总布置图水利水电项目中的施工总布置图,主要表述的是对各种相关的设施规模与位置进行布置,工程施工布置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水利水电项目中一些建筑物的轮廓尺寸,其中包括辅助建筑物、临时建筑物等。1.2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油库的占地面积与位置位置。1.3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工厂设施的占地面积与位置布置。1.4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现场的布置情况表,如图1所示。1.5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建筑材料堆放的占地面积与位置布置。1.6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临时施工道路与永久交通道路。1.7 水利水电项目中的主体建筑物。1.8 水利水电项目中各个不同区域的分界线。1.9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工程形象面貌,其中包括地貌、地形。1.10 文字说明2、工程施工区域对内与对外交通示意图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区域对内与对外交通示意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内、外建筑材料物资在运输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机场、条路、公路以及港口的名称以及标注方向位置。2.2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大坝地址位置,还有施工区域的范围。2.3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外来建筑材料物资,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使用的中转站站址的规模、名称以及示意位置。2.4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对外交通特征标注、指标表,如图2所示。3、工程施工区域征地范围图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区域征地范围图,包括需要征用土地的实际状况与土地面积、征地区域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所在地方的名称。3.2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征地地域范围的坐标。3.3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所在流域、河流的流向、名称以及大坝地址位置。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体规范布置设计中的表格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布置成果中的表格,一部分表格蕴含在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体规范布置设计中的工程效果图中,还有一部分表格蕴含在文字报告中。上述已经阐述了一些表格,所以就针对性的表述一部分表格,主要有以下几种表格:1、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对内交通运输特征标注、指标表这一表格,主要对水利水电施工区域对内交通运输具备的特点、指标进行有效的表述与反映,它是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对外交通特征标注、指标表的补充,可以将其插入水利水电项目的文字报告的施工区域内交通规划要点中,如图3所示。2、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工厂设施特点标准、指标表这一表格,主要对水利水电施工区域工厂设施布置的相关特点指标进行表述,如图4所示。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体规范布置设计中的文字报告内容、格式1、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的对外交通1.1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内、外建筑材料物资在运输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机场、条路、公路以及港口的名称以及标注方向位置。1.2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外来建筑物资的类型、运输方式、数量、中转方式。1.3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区域中外来建筑材料物资,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使用的中转站站址的规模、名称以及示意位置。2、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布置2.1 施工总布置原则2.1.1水利水电项目施工场地,应当选择位于大坝下游的一些滩地与荒坡,尽量避开自然、文物保护区域以及一些地质不良的地段,选择要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中的标准,例如:安全、防火、环保、卫生、防洪等。2.1.2 对水利水项目工程中已经存在的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运用,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浪费。2.1.3布置应当紧凑,根据水利水电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位置,用地节约、施工便利。2.2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区域的规划结合水利水电项目施工中的特点,根据各个布置区域具备的功能,对水利水电项目中的施工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主要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本地建材开采区域、施工工程设施区域、工程垃圾存储区域、工程主体施工区域以及办公、生活区域。3、水利水电施工区域布置规划项目3.1 本地建材开采区域。主要布置规划项目有石料场、土料场以及砂料场。3.2 施工工程设施区域。主要布置规划项目有混凝土拌和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砂石加工系统,施工设备维护系统,综合加工系统、混凝土供料系统,通讯系统、混凝土预热、预冷系统等。3.3 工程垃圾存储区域。主要是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堆放,对垃圾场进行开挖。3.4 工程主体施工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对混凝土、土石方、机电等一系列方面进行合理布置。3.5 办公、生活区域。办公区域主要有接待中心、办公楼、培训中心、办公楼;生活小区主要有食堂、邮局、花园、住宅、娱乐休闲设施等。4、布置方案与布置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布置方案对比、场地位置选择以及推荐方案规模。5、施工场地内部交通规划交通规划主要内容:交通量检测、路线确定、道路等级确定、物资运输线路确定。结语水利水电项目的施工总体规范布置设计,必须对局部和整体、近期和远期、临时和长久三个方面的布局进行综合协调,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总体建设达到安全经济合理、施工保障可靠、设备利用率高、环境美化良好、物流便捷以及管理方便有序的效果,促进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合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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