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电器质量(实体和网上的电器质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电器质量(实体和网上的电器质量)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器产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上购物,电器质量都是我们在购买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本文将探讨实体店和网上购物中的电器质量,并提供一些建议以确保我们购买到高质量的电器产品。
我们来看看实体店中的电器质量。在实体店购买电器产品的好处是我们可以亲自检查商品的质量。我们可以触摸、拔插和观察产品,仔细检查是否有损坏或瑕疵。实体店通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如果电器出现问题,我们可以轻松找到店员并得到解决方案。实体店的劣势在于价格通常较高,且选择有限。
让我们谈谈网上购物中的电器质量。网购的好处之一是价格相对较低。通过在网上购物,我们可以找到更便宜的电器产品,并通过比较不同品牌和型号来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但网上购物也带来了一些挑战。我们无法亲自检查商品的质量。尽管有很多评价和评论,但我们仍然不能确保所购买的产品符合我们的要求。由于物流运输的不可控性,电器产品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售后服务也可能变得更困难,特别是对于一些不良商家。
为了确保购买到高质量的电器产品,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无论是在实体店还是网上购物,我们都应该选择可靠的品牌和有良好口碑的商家。我们可以阅读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和评论,以了解他们对产品的体验和意见。我们还可以借助技术进步,使用一些专业的电器评价网站或应用程序,以获取更多关于该产品的信息。
电器质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无论是在实体店还是网上购物,我们都必须谨慎选择,并确保购买到高质量的电器产品。通过选择可靠的品牌和商家,阅读消费者评价和评论,并使用电器评价网站或应用程序,我们可以提高购买电器产品的成功率,并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
电器质量(实体和网上的电器质量)
其实这只是你的错觉。有一点要明白, 科技 是一直在进步的,二十年前的技术跟现在的技术没法比,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只会使产品更便宜,更好。但为什么你会觉得二十年前的东西更耐用,现在的产品则老是爆出各种问题?原因不在乎两个,第一,二十年前的产品一般功能单一,一个产品只做一件事,空调只制冷,电视机只能看,到现在新产品则往往多功能,空调制冷还制热,还会变频什么的,电视集成了广播,还有网络接口,假设原来一个功能的电器发生故障的概率是千分之一,集成了三个功能的电器发生故障的概率就成了千分之三。二十年前网络咨询没有现在那么发达,东西坏了人们只会在小范围邻居间告知一下,然后就丢了,这些残次品很快被人遗忘,而现在某个品牌的电器坏了很快会被晒到网上,并集中在产品论坛之类的网站上,而使用了二十年仍然服役的那些优良品因为活到了这个时代,自然也会被人晒到网上,所以我们就看到了现代的产品残次品很多,而很多二十年前的产品至今还很好用。现在制造技术和行业标准越来越高,然而为什么家电产品给消费者一个越来越差的错觉。其实是有原因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消费群体基数增大。就按以前的不良率乘以增加的消费群体基数倍数。也许你就想通了。很多电器的消费群体基数增加了几百倍。假如以前只有十个人说某个电器质量不好!现在变成几千人。圈子大小没变,但是传播途径和效果已经截然不同了。2为了满足顾客的需要。很多产品都各个方面升级换代。就以微波炉为例子,从开始简单的温控器升级到温度感应、湿度感应、红外感应、重量感应。控制方式从简单的机械式和按键式升级到触摸屏和手机控制。任何一个升级都会增加品质风险。3消费理念变了。以前的什么电器坏了。拿去维修一下继续用。舍不得更新。能用就用。尽量将就。导致一件电器用几十年。还觉得它质量不错。现在的观念不同了。随便一点小毛病都不愿意修。嫌麻烦。搞得家电维修点都失业了。跟不上潮流都换掉了。别说有点问题。还有以前的电器一般都是当摆设。用来撑场面的。都舍不得用。就像我家九几年的时候买了一个吊扇。冬天不用吹。夏天没吹半小时老爸老妈就关了。说浪费电。要不是修新房子拆掉了。可以挂在那里一百年不会坏。现在呢!只要没坏就不会停。使劲造。坏了就换一个。4制造企业良莠不齐。家电行业是一个超级大蛋糕。很多人都想分一杯羹。由于技术设备都跟不上。生产出来的产品根本满足不了客户的需求。其实只要是制造企业。都知道品质就是生命。但是电子产品的品控确实很难把控。使用的环境也有很大关系。不像以前老旧的机械产品了。但是又不能不创新。只能说制造业任重道远。我是搞家电维修的,评价比较中肯。导致现在的电器容易烂的主要原因一:加点 科技 发展太快!技术不成熟,换代速度过快,厂家根本来不及改进改良!就匆忙跟风!反观八九十年代的CRT彩电,从发展到使用 ,从黑背电视机算起,整整二十几年!给了厂家充分的改良时间,不合理的地方不断改良,改进!导致产品越来越好!二十年前买的家电是什么价位,现在买家电是什么价位,比方来说二十年前买个双桶洗衣机八九百,现在买多少钱六七百,问题是在二十年八九百能干什么现在能干什么,不要说国人不努力,问题有好的东西你舍得钱么,为啥淘宝兴起,不就是看中了低价,以为买到了物美价廉的东西,不好意思,你用低价想买东西就接受低价的物品,不过你能注意到这个问题说明未来会发生改变,其实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以液晶电视为例,虽然液晶面板的寿命跟显像管差不多,但实际发生故障的往往是面板背后的光源,优质的Led灯管寿命实际上是没有显像管那么长的,10000-20000小时基本上不到显像管的一半,再加上液晶电视体积小,电子元件受发热的影响,寿命也会相应缩短。电风扇就更别说了,以前都是用铜线铁壳电机,价格远比现在要高,以前100多买个落地扇相当于现在两三千买一个,你会买吗?至于有人把这个上升到国家层面,我是最看不起这种烂人的,动不动就说中国人不行,自己不认真干事就说所有人都不行,这种垃圾人 社会 上很多,我朋友家有用三星的,也有用索尼的,一两年就出问题的也有,也没见他说日本人不行的。我愿意回答为什么现在家电产品的质量越来越差,在这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中国的家电行业以进口为主,变为引进消化吸收,变为自己制造,国内生产家电顶尖企业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值得国人骄傲,为自己的出口产品加油鼓劲,可事为什么许多消费者为国内家电产品感到失望,八十年代生产的冰箱使用二十年都不坏,而现在的一到保修期刚过,就坏,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一对比很明显,按道理来说, 社会 在发展, 科技 在发展,应该是研究的产品质量越来越好,恰恰相反,产品抽检,许多家电反而不合格,过去的电磁炉炉盘全是铜的,而现在的电磁炉炉盘是用铝做的,铝的外面包一层铜,包括顶尖企业也这么做,质量能过关吗?希望中国的顶尖家电企业,要想长远看,为长远生存做出科学的发展,要为人工智能,大力培养自己的 科技 人才,科研团队,研发自己所需的芯片,康佳,海信、格力等做的不错,使终要为消费者着想,产品质量是第一位,才能长期发展和生存,希望顶尖企业光顾品牌,而忘记了质量,希望咱们中国的家电企业,更多的走向世界。每个家电用十年八年,厂家还怎么发展????绝非是技术问题,根本原因就是企业生存问题。不可能给你使用10年20年,最好的例子: 汽车 到期强制报费!金钱至上,利益最大化让人的精神、价值观扭曲!人生观、价值观一旦扭曲崩塌为金钱、名誉、地位不择手段、胡做非为、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毁坏、污染生态环境、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投机取巧、欺上瞒下就层出不穷、屡见不鲜了!真应验了对叛徒的一句话有奶便是娘,有钱就是爹!真是美丑不分,善恶不辨!悲哀啊!手电筒还在用。现在的呢?能用多久哈哈简单概括就是高度集成化带来了更强大的功能和更低的损耗,还有更少的人工部分,更多的机械组装生产,带来更低的价格。但同时要求的组装精度更高,维修困难!发热等或者超出理想使用状态的变化更容易破坏集成电路环境!所以不是质量越来越差!只是一分钱一分货,买的好,精度自然带来质量,买的差,精度自然低
电器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相关的投诉:第一,消费者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以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第二,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法律授权的组织进行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实体和网上的电器质量
如果没有人为原因的话,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质量是完全相同的。一、网上购买便宜
曾经在网上买了一个55寸的三星液晶电视,实体店报价3400,我在某东买2860元,省了500多元。
二、差价原因
网上便宜的原因是厂家直接发货,没有各种中间加价,产品直接发给客户。实体店贵的原因是报价中含了店铺运营费用、人工费用及销售利润。
三、网上与实体店对比
实体店是所见即所得,可以感受到要买的家电的款式、颜色、大小、轻重。网上就只能看图片了,直观感觉不如实体店。在实体店买家电当即可以送货,在网上买一般要三、五天左右,如果不太着急的话,还是网上购买实惠。所以说最好的购买方式是到实体看实物,相中后去网上购买,一举两得,即感受到了实物,又省了不少钱,何乐而不为呢?
苏宁易购买家电,看起来像实体店,实际上是网购,只是增加了一个现场体验而已。你到苏宁实体店,看中了一款家电,下单付款回家等着。商家就把你所选的款式通过网络传到仓库,仓库就发同样的家电送到你家并安装。你收到的家电和在店里看中的一模一样,但不是那台样品,而是网上的商品。这种模式,就是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新零售模式。实体店变成了网购的体验店、引流店、服务店,弥补了纯粹网购看不见摸不着、质量不能保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成为今后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恩多正规厂家是将同样配置的电视,标注不同的型号,和细微的外观区别,用于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销售。其本质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线上型号实体店没有,实体店的型号线上也找不到。保护线上线下渠道而已。最简单对比功能配置信息。
松下电器质量
松下电器怎么样?1. 简介松下电器是日本一家知名企业,在家电、电子、半导体等领域具有广泛的产品线和业务。在全球范围内,松下的品牌和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和信任。2. 品牌形象松下在全球范围内的品牌形象一直十分优秀,深受广泛的消费者认可。其品牌口碑良好,被认为是值得信任的品牌之一。在家电、电子、半导体等领域,松下往往以高品质、可靠性、创新性和人性化设计而著名。3. 产品质量松下电器的产品质量一直受到高度评价。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非常注重品质管控和技术创新。松下生产的产品通常在使用寿命、可靠性和性能方面具有很高的水平,因此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即使在如今日益竞争的市场中,松下的产品质量也在保持领先水平。4. 市场表现在家电和电子领域,松下电器一直是市场上的佼佼者。公司的产品覆盖了广泛的市场份额,并在市场上保持了良好的竞争地位。尽管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但松下电器仍然在市场表现上保持了领先地位。公司也在努力拓展新的市场领域,以增强其业务的多样性和稳定性。5. 发展方向松下电器的市场表现稳定,公司也在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松下将继续推动高质量的品牌形像,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人性设计,并加强创新和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6. 综合总结松下电器是一家备受消费者信任和认可的日本公司。公司在市场表现和产品品质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并保持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松下将继续推动创新和发展,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人性化设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电器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电器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是质量的问题完全是可以申请赔偿的;如果真需要追究产品质量责任,需要做产品质量鉴定才行,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才能追究责任。
2、网购电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是可以向销售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协商、起诉都是可以处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的方式,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约定优先。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卖方在出卖标的物时,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对标的物品质进行的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说明构成卖方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担保。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则属于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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