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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在建筑安全中的重要性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

随着人们对建筑安全的重视和对生命安全的关注,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成为了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重要一环。这一规范要求在建筑物内部设置智能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们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的核心目标是提供充足的照明和明确的疏散指示,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筑内部的主要通道、楼梯间和出口必须设置应急照明设备。这些设备应能自动启动,并在停电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持续亮度,以确保人们在黑暗中能够迅速找到出口,并有效地疏散。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还要求设备必须具备远程监控和自动测试功能,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通过远程监控,运维人员可以随时了解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自动测试功能则能定期对设备进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灵敏度。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还要求设备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其它建筑设备进行联动。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系统能够及时接收报警信号,并快速启动疏散指示,提醒人们采取适当的逃生措施。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是为了提供更安全的建筑环境,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它的实施将有效减少火灾和其它灾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并确保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们才能建设更安全、更可靠的建筑环境。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

在日常应用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智能化程度低,火灾发生时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能科学、正确地引导群众及时疏散,以至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互相踩踏,形成群死群伤的情况。对于现代建筑物具有较高的楼层数、密集的人流量、疏散路径混乱、疏散通道多、楼梯隐蔽、环境复杂的建筑,一般的疏散指示方式是很不合理的。无论是建造、维护费用,还是管理方式,都是不科学的。  本文提出了一种智能化的疏散系统设计方案,实现了该智能疏散系统的引导模块终端。利用智能型声光引导疏散引导模块,可以设计出指引方向依据火灾发生位置变化的智能疏散引导系统,当发生火... 展开 在日常应用中,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智能化程度低,火灾发生时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能科学、正确地引导群众及时疏散,以至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互相踩踏,形成群死群伤的情况。对于现代建筑物具有较高的楼层数、密集的人流量、疏散路径混乱、疏散通道多、楼梯隐蔽、环境复杂的建筑,一般的疏散指示方式是很不合理的。无论是建造、维护费用,还是管理方式,都是不科学的。  智能化的疏散系统设计方案,实现了该智能疏散系统的引导模块终端。利用智能型声光引导疏散引导模块,可以设计出指引方向依据火灾发生位置变化的智能疏散引导系统,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对建筑内的人流进行智能化的引导、及时疏散,因此而减少伤亡。智能疏散系统的构建主旨是“智能化”的实现。所谓智能化,不仅是将不同子系统进行联动,更重要的是,能获取所需的基本参数信息,并真正实现自主分析运算,生成的结果能实时传输至前端显示装置、实现整个疏散过程的贯穿,从而以准确的运算和有效的手段引导逃生人群选择正确的逃生路径,提高疏散效率。对于智能疏散系统的终端引导模块的设计和实现,本文具体结构分为传感器模块、语音模块、指示灯模块的硬件电路设计,语音模块的录音放音程序设计,语音模块和指示灯模块的控制程序的设计,以及电源管理方式的选择,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要求与标准,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智能疏散系统”,是由智能疏散系统控制主机、消防应急电源、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火灾报警主机,火灾探测器等多种设备组成的一套智能消防疏散系统。该系统具有人机交互界面,可对应急标志灯具实时巡检、并与报警主机系统联动、在有火灾发生时根据起火位置智能选择最佳逃生路线进行疏散指示。

◆发生火情时,系统能根据着火点位置,变换指示方向,引导群众向远离着火点的方向撤离。 智能疏散系统

近楼道出口位置时,该出口以上楼层疏散口,必须显示关闭状态,以便群众避开危险朝向着火楼层临近着火点的出口疏散。 ②着火点以下楼层群众可向任意出口疏散,以达到尽快撤离的目的。

◆火场中烟雾弥漫,此时传统疏散指示灯会看不清;此智能系统能够在接近或到达出口时,通过语音、频闪等功能提示,警示疏散者,避免错过出口,保证快速疏散。

◆智能系统在平时可实时在线对各指示灯具、应急照明灯具进行自检、巡检。对故障灯具的信息(灯 具编号、通信地址、故障状态)进行报警、显示,并记录。以某建筑疏散参考图为例,当无着火点时如图1所示。当4楼某位置着火时,由图2可看到,虚线框内内的疏散指示灯改变了指示方向。当2楼疏散出口处失火时,虚线框内的疏散指示方向改变为如图3所示。由以图1、图2、图3可见,此疏散指示系统可在发生火情后,正确引导疏散群众尽快、安全撤离。

◆系统功能:智能系统由中央通讯模块、中继通讯模块、带有地址编码的终端疏散灯具,及自带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的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组成。系统具备监视终端设备及系统本身的工作状态,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位置信号,根据疏散通道情况,自动生成最佳疏散路线。驱动标志灯动态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等工作,标志灯是系统的疏散指示执行机构,平时处于巡检状态,火灾时,接收到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的动作命令后,其发光指示箭头开始按顺序向安全出口方向依次闪烁移动,完成导向光流引导的功能。 ①智能系统采用随机逻辑判断式诱导疏散,避免了由预定人工控制方案,造成选择疏散方式的局限性。 ②主机柜采用UPS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方式,抗干扰性强。主机通讯端口可以和任何具有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方便连接,以采集火灾报警的实际位置信息。 ③显示、触摸屏,配置17#标准液晶显示屏。可显示楼宇真实各层平面、以及各灯具的物理位置和工作状态,支持全景和局部图形缩放。视图直观、视野宽扩、操作界面人性化。 ④中继通讯模块采用光电隔离耦合器,具有防雷击浪涌的保护,和交直流高压隔离性能,宽温宽湿度使用环境。经过中继通讯模块,可以实现各回路通信网络分支隔离控制、扩展通信距离、或扩展灯具设备数量、增强抗干扰性。 ⑤在每个终端疏散灯具中,均嵌有单片机智能控制,时刻保持与主机通信信号联系。 ⑥系统终端疏散灯具可自带电源,此时不需使用EPS。灯具中采用蓄电池,放电时间大于90min。 ⑦主机通过系统软件对各终端疏散灯具(或通过中继通讯模块)实时巡回检测。对故障点,以声光形式报警,显示其灯具地址编码,故障类型及时间。自动打印故障信息,以供备案如通信线路故障、应急灯具故障、电源故障、电池故障,正常状态时,显示如图5所示。当与灯具连接的通信线路有故障时,可看到黑色圈内双向指示灯被标记上两条深灰色横线(如图6所示);当应急灯具本身故障时,可看到黑色圈内疏散指示标志箭头变暗,并被标记上深黑色圆圈(如图7所示);当应急灯具内,电源故障时,可看到黑色圈内疏散指示灯被标记上黑色圆圈(如图8所示)。 ⑧主机通过系统软件,控制系统内灯具标志的方向、工作状态。显示灯具在火灾发生时,执行系统指 令的状态。⑨烟、温感火灾探测器,消防火灾报警主机是智能系统进行联动的外部设备,是火警信息的来源。智能系统通过自带的RS485通信接口,与消防火灾报警主机方便地联接。智能系统控制主机主要由中心接入器、工控机、逆变器、主机应急电源、液晶显示器、打印机、消防联动节点转换器组成(见图9)。主机由交互式操作软件支持,负责分析底层设备(各灯具)的工作、故障状态信息,接收来自消防报警系统的火警联动信息。对火警信息进行分析、决策,对消防灯具发送各种指令。

◆系统总线形式: ①系统采用工业计算机,每个应急灯具内,均含单片机智能控制芯片,由RS485工业总线实现系统的一点对多点通信。 ②总线系统内可挂接本系统各类型灯具,实现不同功能的分类控制。实现灯具指示方向控制,与灯具巡检功能。 ③每段总线最远传输距离可达1.2km,每路最多驱动应急灯具终端数量可达300只。 ④系统总线最高通信速率:500kbps(传输距离小于300m);当通信速率200kbps传输距离小于1km)。 ⑤可经过采用中继通讯模块,应用于需要连接应急灯具终端数量大于300只,或传输距离大于1.2km的工程现场。 ⑥总线系统(见图10)可根据建筑物形体与灯具布置,采用灵活、简捷的组网结构,布线成本低。

线路敷设:智能终端疏散灯具,按供电方式分为自带电源式与集中电源式。 ①自带电源式灯具内部自带备用蓄电池,当正常供电充电电源失电时,由自带备用电池点亮灯具。 ②集中电源式灯具无内部电池,由系统内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至竖井内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由于电源经过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当正常供电电源失电时,备用电源可自动投入供电。当建筑物单层面积较大、灯具较多时,可在每层竖井内设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如建筑物公共走廊较短或单层面积不很大时(如高层住宅楼),可以每二、三层共用一布置于电气竖井中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采用集中式供电灯具,并配合智能系统的自动巡检功能,可极大地提高应急灯具的供电可靠性。由于每个灯具都要与主机进行通信与巡检,智能系统中每个灯具都要增加一根RS485双绞线,虽然,每个灯具的供电电流很小,产生的电磁干扰很小,有时将每个灯具的电源线(BV-2×2.5)与通信双绞线同敷一根金属管内,对通信双绞线的影响不大。最佳的方法是将灯具电源线与通信线路分开敷设。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规范要求

应急照明集中控制系统规范要求通常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规范文件确定的,主要有以下两个:

1. GB 17945-2018《应急照明自动控制系统》:该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是规范应急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通用技术规范。其中包括了应急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设计和施工、验收和检测、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GB 50171-2015《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该标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是规范建筑电气设计的技术规范。其中涉及到了建筑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要求,包括照明与疏散指示制度、照明与疏散指示灯具的技术要求、照明与疏散指示电源供电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在实际的施工和设计中,还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设计和方案安排,确保应急照明集中控制系统能够满足实际使用的实际需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规范

以下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其中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下面还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从这两项规范都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安装在距地面30公分的墙上,用词为“宜”。《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下面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8.2 安装

8.2.1一般规定

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2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4 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

6 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或其他标志灯(或标志牌)。

7 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8 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将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处于易被看到的位置,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操作。

9 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其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能保证在火灾应急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状态。

10 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上时,不能使照明灯光线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

11 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必须使用金属吊管。金属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上。

12 标志牌只能安装在相邻两个标志灯之间,并与标志灯在同一直线上,作为辅助指示,不能代替标志灯。

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

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

检验方法测量。

2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出口、楼梯出口、避难层入口处时应安装在出口里侧和入口外侧的顶部,严禁安装在可移动的门上。顶棚高度低于2m至2.5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

检测方法测量。

3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且凸出墙面不应大于20mm,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直型疏散走道内安装标志灯时,两个标志灯间距离不应大于1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检验方法测量。

4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做防腐处理,电源和螺钉均应用密封胶密封,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IP65要求。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水平差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两灯之间距离应不大于10m。

检验方法测量、试验。

5封闭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应安装在正对楼梯的本层平面墙上;楼梯间内直接通往地下层时,应在首层或地面层设置明显指示出口的标志灯。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

6建筑供电为两路以上时,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供电应符合下述要求

1) 持续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和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的主电源端宜在双电源互投后最末一级配电箱取电。

2) 非持续型标志灯的主电源应在发生火灾时需切断的正常供电线路取电,而不能在双电源互投后取电。

检验方法目测、断电试验。

7在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或会堂、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展览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地上商店和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起辅助作用的标志灯在安装时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1) 标志间的安装距离不宜大于1.5m;

2) 标志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设计规范

1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系统不节能。

2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疏散区域

3.1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系统分类与选择

4.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的设置不同,分为下列四类系统:

A类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

B类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C类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

D类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2系统选择

4.2.1轨道交通的站厅层和站台层、车站、码头和机场候机楼等交通枢纽,20000m2以上的商场、展览中心和医院门诊楼等场所宜选择C类或D类系统。

4.2.2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宜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非安全电压的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4.2.3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体育场馆、地铁隧道等需要导光流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选择C类或D类系统。

4.2.4当采用集中供电且线路压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分散设置集中电源。

5系统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时,应采用消防应急标志灯或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非灯具类疏散指示标志可作为辅助指示标志。

5.1.2消防应急灯具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5.1.3应急照明投入时间不应大于5s.

5.1.4给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回路(包括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急供电回路)中严禁设置可关断灯具充电及关断灯具应急状态的灯开关装置、插座及其它负载。

5.1.5在正常电源工作状态下,允许设置开关控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但该开关不应影响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从正常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5.2系统设计

A类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5.2.1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5.2.2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应接入专用照明供电回路,正常照明电源中断后,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B类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控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5.2.4集中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集中电源控制装置应能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5.2.5分散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应能手动控制电池组及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5.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联动控制集中电源控制装置和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5.2.7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控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中电源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有人值班场所;

2集中电源应接入专用照明供电回路。

5.4.4在疏散走道敷设线路的接线盒和消防应急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的要求。

5.4.5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或防火分区内的配电间。

5.4.6应急照明分配电箱宜单独设置在每个防火分区,分配电箱宜安装在配电间或竖井内,未设置在配电间或竖井时应选用防水防火性能的分配电箱。

5.4.7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间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分配电箱或独立的应急输出支路。

5.4.8单相供电的集中电源的单机总功率不应大于10kW,三相供电的集中电源的单机总功率不应大于30kW.

C类和D类系统-自带电源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的设计

5.4.9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联动控制信号,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5.4.10C类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5.4.10D类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箱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5.4.11D类系统中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部分的设计应符合B类系统的要求。

5.4.12系统的疏散预案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系统应能接收建筑物中的火灾报警信号;

2应根据火灾报警信号确认火灾发生部位,选择最优安全逃生路径,优化疏散指示路径;

3系统制造商应提供疏散预案的设计逻辑;

4系统在控制器主程序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能手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5.4.13系统的供电设计应满足下述要求:

1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

2控制器的备用电源应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2h.

5.4.14具有根据火灾报警部位选择疏散路线的系统,应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全部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并宜根据消防性能化设计确定疏散预案。

5.4.15系统在控制器主程序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具有手动完成预设疏散方案的功能。

5.5疏散指示标志牌的设计

5.5.1各类疏散指示标志牌只能作为系统的辅助指示标志,设置在2个消防应急标志灯指示的疏散线路之间。

5.5.2蓄光型标志牌应设置在正常照度不低于25lx的荧光灯光源环境或正常照度不低于40lx的白炽灯光源环境内。

5.5.3疏散指示标志牌应设置在地面或1m以下的墙面上。

5.5.4疏散指示标志牌不应设置在可改变指示方向的疏散线路上。

5.5.5在疏散线路中不应设置与应急疏散无关的标志牌。

5.6线路敷设

5.6.1由B类和D类系统输出的配电干线在竖井外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阻燃导线穿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敷设在不燃烧体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2阻燃电缆应在防火线槽或防火桥架内敷设;

3矿物绝缘电缆或A级防火电缆可在桥架内敷设。

5.6.2由B类和D类系统输出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阻燃导线,竖井外成束敷设时应在防火线槽内敷设,分支线路应穿金属管敷设。

5.6.3应急照明分支线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6、疏散区域的场所划分及照度要求

6.1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三类。

6.2水平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6.2.1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

6.2.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

6.2.3避难层(间)。

6.2.4直升飞机停机坪。

6.3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6.3.1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6.3.2室外楼梯。

6.4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6.4.1消防控制室。

6.4.2消防水泵房。

6.4.3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

6.4.4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6.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疏散通道照明区域的宽度应不小于通道宽度的1/2,

6.5.2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6.5.3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6.5.4疏散区域内中心线的地面水平照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1.

6.5.5避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6.6应急照明灯具在60º;到0º;水平线视角内的表面亮度不应大于200cd,60º;到90º;垂线视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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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品牌

目前国内知名的智能疏散品牌比较多,以下是一些比较著名的品牌(排名不分先后):

慧泰集团:是一家集消防安全、物业服务、环保等领域的综合服务商,主要提供消防安全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包括智能疏散系统、智能消防报警系统等。

航天长峰:是国内领先的电子信息系统集成商之一,主要提供智能疏散、智能消防、智能建筑等解决方案和产品。

博世安全:是一家提供全面消防解决方案的企业,其智能疏散系统具有自适应、自学习等特点,可以实现多种语言、多种指示方式、多种控制方式。

赛维LD:是一家专业从事楼宇自控、智能消防、安防等领域的综合性服务商,其智能疏散系统具有互联互通、一键式操作等特点。

安达科技:是一家致力于消防安全产品研发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疏散系统、智能消防报警系统等,其智能疏散系统具有精准指示、防误报等特点。

华建安防:是一家从事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护的企业,其智能疏散系统可以实现楼层、区域、全局多层次控制。

中航安全: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疏散、智能消防、智能楼宇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其智能疏散系统具有多级控制、智能指示等特点。

奥特斯:是一家专业从事楼宇自控、智能消防、智能照明等领域的企业,其智能疏散系统可以实现多种控制方式和指示方式。

华为安全:是一家致力于提供综合安全解决方案的企业,其智能疏散系统可以实现视频联动、紧急广播等功能。

亚厦股份:是一家集智能建筑、智能照明、智能疏散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商,其智能疏散系统可以实现指示灯、语音广播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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